2013年吉林省关于医药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药物结算功能使用操作相关情况的说明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1年吉林省基药标;
各供货企业:
结合我省基本药物省级统一结算工作实际情况,中心已完成对旧版基本药物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经研究,拟自2013年6月4日,试运行升级改造后的吉林省医药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结算功能,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新版系统简介
吉林省医药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是依靠oracel数据库开发完成的。该系统统合了基本药物交易、结算、监管系统所有功能,即一个系统下多个功能模块。现阶段仅开放结算功能模块。
二、新版系统登录方式
(一)登录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lyycg.com.cn,通过门户网站页面右侧“基本药物结算系统”链接登录;或直接录入IP地址http://122.143.10.82:86/UserLogin.aspx。
(二)企业用户名沿用旧版结算系统用户名,密码初始为0。
三、新版系统结算功能使用操作相关事项说明
(一)采购及核算管理地区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采购及相关财务会计核算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吉卫联发〔2013〕24号)文件精神,新版系统内长春市本级、吉林市本级、四平市本级、松原市本级、辽源市本级、白城市本级、白山市本级结算单全部拆分为区级结算单。松原市本级由于有直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此仍保留松原市本级结算单。(详见附件1)
(二)“查看退款单”操作说明
1、新系统企业退款单增加情况。新系统按月将市本级结算单拆分为区级结算单后,个别企业会出现新增退款单情况。这是由于在以市本级为单位进行核算时,当月入库合计金额抵扣退货合计金额后仍有可结算余额,但核算单位范围缩小后,区级结算单当月入库合计金额不足以抵扣退货合计金额而新增了企业退款单。
2、新系统确认退款单操作。中心依据截止2013年5月28日手工核对支付的共26次挂网支付名单内容(详见附件2),对新系统部分企业退款单进行了审核处理。企业应及时网上确认退款单,并于每月15日前将退款金足额汇缴中心银行帐户内。如企业不确认、不退款,中心将在次月开始暂停支付该企业应结算资金。
(三)“确认收款”操作说明
新系统内企业确认收款的次数、涉及的县(市、区)和时间范围与中心手工核算支付挂网名单信息一致(详见附件2)。各企业需要在2013年6月30日前在完成新版系统内的重新确认收款操作。
(四)旧版结算系统操作说明
近期,各企业仍可通过中心门户网站www.jlyycg.com.cn右侧链接“基本药物测试系统”登录旧版结算系统。但自新系统启用之日起,中心不再维护旧版结算系统内的结算信息,旧版结算系统停止使用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算问题咨询方式
电话:0431-89258622、0431-88589702、
0431-88516205转8838
QQ群:259516576
附件1: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货款催缴、汇缴工作区域划分表
附件2: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省级统一结算企业名单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