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XYCG2013142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类疫苗招标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7  |  浏览次数:51500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福建省关于XYCG2013142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类疫苗招标项目的补充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XYCG2013142二类疫苗招标项目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商务标)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规定。
二、开标前送业主审查的相关文件:(技术标)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不是生产厂家,还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GMP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经有关药监部门批准的产品说明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所投产品在国内外的使用情况,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免疫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7 )品种物价批文;
8 )售后服务承诺书;
备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技术标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进入开标评标程序。
三、招标文件中的以下二条内容予以删除: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9.4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南平市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