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商:
海南医学院(招标编号:HNJY2013-3-7)海南医学院护理口腔仪器设项目,现根据采购人要求。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一、取消:
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3.2投标商如不是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主要设备的正式授权书,若投标时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本标相关的授权证书,投标书将视为不完整的标书,开标后不得补交。”
二、取消
招标文件中第七部份招标项目要求中所有的
“★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请各供应商收悉本通知后,于2013年9月5日下午16:30前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已收到。谢谢!
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本通知。
项目联系人:符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779294 传真:0898-66779720
其余不变
签收处盖章(签字)
2013年 月 日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