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关于入网企业数字证书缴费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尊敬的用户:
您好,自2013年起,药监局不再代付生产批发入网企业的主数字证书费用,2013年入网及2013年底前主数字证书到期未续费的企业,请入网企业自行缴纳主数字证书费用,辅数字证书费用照常按期限缴纳。若未及时缴纳,将会影响数字证书的正常使用。
用户可在客户端自行查询数字证书有效期或拨打客服电话95001111(未开通地区请拨打010-95001111)进行咨询。
运营中心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