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有关问题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企业医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在正式启用运行过程中得到了广大注册用户的大力支持,平台运行逐步稳定,功能渐趋完善。当前,由于我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体制的变化,药品招标环节的职能已移交至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在工作衔接过程中涉及到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标模块的使用问题,为了确保药品投标企业报价数据的安全性,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要求对所有药品投标企业必须进行他方认可的第三方(简称CA)认证和电子印章资质确认。为了适应政府关于药品集中采购体制变化的需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2月1日起,药品和医用耗材投标企业在甘肃省的招投标申报事项,以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相关要求为准,包括CA认证及电子印章等。
二、由于省公共资源交易局CA认证与之前甘肃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UIM卡不兼容等多种因素,为了不增加企业负担,省卫生厅决定终止甘卫药政函[2013]319号文件中涉及到的“将启用数据加密和认证保护方式”,即省卫生厅不再重复对系统平台进行CA认证。
三、2013年6月由甘肃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给各卫生行政部门和注册用户发放的中国电信UIM卡,目前尚未进行CA认证,仅为普通中国电信手机UIM卡,但可通过接收动态密码的形式进行用户登陆安全保护。使用中国电信其它UIM卡(包括个人原有的,须平台维护)均可实现动态密码用户登陆保护。
四、中国电信手机UIM卡的使用由各注册用户单位根据使用需求自行决定。若继续使用,仅接收动态密码免费,使用中国电信有关药品交易跟踪、到货确认、配送预警、采购分析等附加短信服务,费用按中国电信服务资费标准自行选择缴纳。
五、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数据库的安全由甘肃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保障,招投标环节的数据安全由企业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负责。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数据安全请相关单位妥善保管登陆密码,及时维护平台,以防意外。条件成熟时,服务商尝试与移动和联通手机运营商合作,开发手机短信验证码,以方便用户使用。
甘肃省卫生厅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