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萍乡市口服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采购询价函

发布日期:2014-01-18  |  浏览次数:82577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2014年江西省萍乡市口服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采购询价函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编号:XPX2014-009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 量

单 价

总 价

备 注

1

口服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

祥见附件

130000(粒)

 

 

 

合 计

 

注: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100%付款。售后服务:货物及时送达指定地点,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有明确的支持萍乡市免疫规划工作措施。要求:疫苗运输费用(含保险金、运输费、装卸费等)由卖方负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说明:
1、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2、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等。
3、成交原则:综合考虑价格、品牌性能、信誉及售后服务四个方面,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4、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有关资料于2014年1月23日上午11:0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富丽大厦三楼)
5、场地使用费400元,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6、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联系人:黄玲  电话:0799-6882187   传真:0799-6881937 
网址:http://pxggzy.jiangxi.gov.cn
http://www.pxzbtb.gov.cn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4年1月16日

 

附件: 

 口服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 130000(粒)  

*1 

技术规格 

             

1.1 

标识 

外包装必须坚固,适应远距离运输。最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免费”字样。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2 

包装 

每小袋10粒,每小盒10小袋,确保内包装无泄漏、无破损 

1.3 

规格型号 

1粒/人份。 

1.4 

接种对象 

主要为2个月龄以上儿童 

1.5 

疫苗外观 

应为白色固体糖丸 

1.6 

病毒滴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中相关要求,每3-4亚批合并为1个检定批,取100粒糖丸,加Earle''s液至1000ml,即为1:10稀释度,采用细胞病变法进行病毒滴定。每剂三价疫苗糖丸病毒总量应不低于5.95LgCCID50,其中Ⅰ型应不低于5.8LgCCID50,Ⅱ型应不低于4.8LgCCID50,Ⅲ型应不低于5.3LgCCID50。 

1.7 

热稳定性试验 

疫苗出厂前应进行热稳定试验,应与病毒滴定同时进行。37℃放置48小时后,病毒滴度应不低于5.0LgCCID50,病毒滴度下降应不高于1.0Lg 

1.8 

病毒分布均匀度 

每批抽查糖丸10粒以上,测定疫苗糖丸的病毒分布均匀度。逐粒滴定病毒含量,各粒之间的病毒含量差不得超过0.5 lg 

1.9 

微生物限度检查 

同一天滚制的糖丸为1个供试品,每个糖丸滚制容器中取样不得少于10粒,按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法检测,每粒菌数不得超过300个 

1.10 

致病菌检查 

不得含有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肠道致病菌以及大肠杆菌。 

1.11 

有效期 

自生产之日起,于-20℃以下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 

  

交货期 

接到供货通知后,按照供货时间计划表分批次将疫苗及时运送到交货地点,供货时产品批签发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出库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给采购单位;发送货物前一周内,需与采购单位联系。 

  

供货时间 

每年1次,3月份 

  

备注 

疫苗运输费用(含保险金、运输费、装卸费等)由卖方负担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