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中医医院病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14-03-01  |  浏览次数:67572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中国医药联盟2月28日讯 受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对病人监护仪、超声引导妇产科手术监视仪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病人监护仪、超声引导妇产科手术监视仪采购
 
  二、项目编号:KLFCGJ20131086
 
  三、项目内容:A分标:病人监护仪3台;B分标:超声引导妇产科手术监视仪1台。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竞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26日9时30分
 
  六、评审小组成员:唐国传、梁永忠、黄海文
 
  七、成交结果:
 
分标
成   交   人
成交金额(元)
A分标
河南省戈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人民币叁拾玖万伍仟肆佰元整(¥395400.00)
B分标
南宁市天之成商贸有限公司
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八、成交公告时间: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10日
 
  九、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培豪;联系电话:0770-325310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1. 联系人:刘海燕;联系电话:0770-2821504;传真:0770-2831062
 
  2.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栋)605号房
 
  十、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0770-2821504    传真:0770-283106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