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事药品〔2014〕9号关于同意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中标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0  |  浏览次数:68638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沪药事药品〔2014〕9号关于同意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中标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鉴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可进行委托生产。经审核,同意由“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桂龙医药有限公司”生产变更为委托“忻州中恒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委托生产有效期限至2014年12月8日。详见附件。
附件:药品委托生产变更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