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4〕33号关于停止部分药品挂网销售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各上网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对已挂网药品办理继续参与2014年度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相关手续并提交合格资质证明材料的通知》(川基药采〔2014〕1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部分药品企业办理了不继续参与2014年度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的相关手续(具体品种见附件),现停止其挂网销售。
请各市(州)药招办将该通知转发所属医疗机构。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撤销挂网药品目录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