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流感监测试验试剂及其他消耗品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4-09-28  |  浏览次数:5299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医药网9月27日讯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078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河南省流感监测试验试剂及其他消耗品采购项目(包7-包2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公开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流感监测试验试剂及其他消耗品采购项目(包7-包24)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078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情况:河南省流感监测试验试剂及其它消耗品项目(包7-包24)招标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设有十八个标包,标包情况如下表:
 
  包7:肺吸虫、弓形虫、旋毛虫、包虫、囊虫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等试验试剂;
 
  包8:中生转氨酶试剂、乙肝五项试剂、甲肝检测试剂、乙肝抗体检测试剂、乙肝表面抗原检测试剂、尿糖检测试剂、尿蛋白检测试剂等试验试剂;
 
  包9:游离甲状腺素试剂、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试剂、促甲状腺素试剂、甲状腺球蛋白抗体、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脂质过氧化物、RNA提取试剂盒等试验试剂;
 
  包10:白喉IgG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破伤风IgG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百日咳IgG试剂盒等试验试剂;
 
  包11:志贺四种多价、志贺福氏多价、志贺宋内Ⅰ型、志贺宋内Ⅱ型等试验试剂;
 
  包12:沙门氏菌诊断血清POLYA-S、沙门氏菌诊断血清、志贺氏菌诊断血清等试验试剂;
 
  包13:Cary-Blair运送培养基、半固体菌株保存管、20%甘油菌株保存管等试验试剂;
 
  包14:改良磷酸盐缓冲液、碱性蛋白胨水、40%尿素水、ONPG等试验试剂;
 
  包15:沙门氏菌显色平板、哥伦比亚血平板、TSA琼脂平板、单增李斯特氏菌显色平板等试验试剂;
 
  包16:药敏培养基(一线)、药敏培养基(二线)、罗氏培养基等试验试剂;
 
  包17:枪头、加样枪、无RNA酶滤芯吸头等试验耗材;
 
  包18:移液管、细胞瓶(带滤膜)、24孔细胞培养板等试验耗材;
 
  包19:鼻咽拭子、无RNA酶离心管等试验耗材;
 
  包20:打印机硒鼓等办公耗材;
 
  包21:插座等办公耗材;
 
  包22:A4复印纸等办公耗材;
 
  包23:纯净水等办公耗材;
 
  包24:签字笔、记号笔等办公耗材。
 
  以上包含货物的配套使用、供货、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对一个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采购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公告情况:
 
  发布日期:2014年9月5日;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9月26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韩玫、杨庆胜、周文杰、姬九利、于静、朱宝玉、张红卫
 
  监督人员:朱敬章。
 
  五、中标信息:
 
  中标金额:87700.00元
 
  标包16:
 
  因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本包采购失败。
 
  谨对参与本次公开采购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本项目标包7:
 
  中标单位:郑州福耀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400.00元
 
  标包8:郑州福耀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15990.00元
 
  标包9:
 
  中标单位:河南隆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86730.00元
 
  标包10:
 
  中标单位:郑州泰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33100.00元
 
  标包11:
 
  中标单位:郑州呋喃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6480.00元
 
  标包12:
 
  中标单位:河南康之普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8300.00元
 
  标包15:
 
  中标单位:郑州人福博赛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标包13、14、17、18、19、20、21、22、23、24:
 
  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本包采购失败。
 
  谨对参与本次公开采购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六、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晓阳、韩莎
 
  联系方式:0371-55001513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