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关于公示新增申请使用已备案药品医疗机构的通知(20141024)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的通知》(苏卫药政[2012]2号)的规定,现对已公示需使用已备案药品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新增申请使用已备案药品医疗机构
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