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关于同意丁卡因等32个中标药品品规变更产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8  |  浏览次数:89508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2014年河南省关于同意丁卡因等32个中标药品品规变更产地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药品变更产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卫发〔2007〕24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核,丁卡因等32个中标药品品规产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2个中标药品品规产地变更对照表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27日   

抄送: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各医疗机构。

附件:

32个中标药品品规生产企业变更对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