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广州军区药品供给商部分成交候选品种价值调解(贬价)

发布日期:2010-06-07  |  浏览次数:9905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药品供给商:

对付成交候选品种,经审核有以下情形,请上岸http://59.41.140.163:1066/gzjq/10yp/gys(E-Mail及密码为供给商采办标书时在该网址上注册登录的E-Mail及密码),选择“成果”--“价值调解(贬价)”查察,并于2010年6月8日前选择响应品种从头报价,且价值不得高于提议价,如高于提议价或未报价则视为抛却,打消中选资格。报价后点击“打印”,将从头报价品种打印出来并加盖公章于2010年6月13日递交至我公司(不吸取传真件)。

需从头报价的:

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不异出产企业、通用名、剂型、规格,差别包装者,仅许可最小包装的产品报价,入围后别的包装供货价按差比原则计较实行。大输液绑缚品种仅对0.9%氯化钠注射用液(100ml)报价,入围后别的装量供货价按扣率统一原则计较实行。”候选品种的大包装和绑缚品种,备注:“高于基准价”,是指经差比价换算后的价值高于医院的基准购入价,必需贬价至基准购入价才可进入买卖营业。

2、同通用名、同剂型、同含量规格的品种中,按最小剂量单位换算,低质量层次的产品价值不得高于高质量层次的产品。见备注:“低层次高于高层次报价”。

3、成交候选品种的价值不得高于政府定价(省级物价以广东省为代表)。高于政府定价的产品见备注:“高于零售价”。

 

联系人:杨小姐、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22268923、2226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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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