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联盟1月13日讯
采购编号:J3ZC2015Z005
本中心受黄山市黄山区卫生局的委托,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一批医学诊疗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关备案材料;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有关备案材料;
3、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者经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4、如非法人代表参加,须提供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并详细注明授权范围及被授权人权限范围。
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履约保证金:中标后,须提供中标价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
四、确定中标人方式: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方保证提供系统安装调试;
2、终身维修,投标方应随标书出具维修承诺书;
3、提供全套技术资料、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提供专用安装、维修工具和日常维修工具。
六、订立合同: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订立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并由开标时确定的供应商中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七、编制报价函要求:
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5年1月16日15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15年1月16日15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盖章后递交本中心。
八、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
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翡翠西路北侧)
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0559-8512181 邮编:245700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13905596726
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