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联盟3月4日讯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农业厅的委托,对广东省农业厅2014年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336N019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农业厅2014年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90.00000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内容
规格
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采购金额
(万元)
有效期
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
1头份/瓶(犬用量)、5头份/瓶(犬用量)
万头份(犬用量)
50000
390
在2-8℃保存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或以上。
【注】1、本疫苗确定三家供应商。份额如下:第一中标人160万元,第二中标人130万元,第三中标人100万元。中标人实际供货数量按“中标金额÷中标单价”计算。
2、各中标人供应规格为1头份/瓶(犬用量)的狂犬病灭活疫苗不少于实际供货数量的20%。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必须通过农业部的兽药GMP认证。
4.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疫苗产品的制造商,并有农业部对该产品生产批准文号。
5. 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当日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3月4日起至2015年3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农业部的兽药GMP认证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疫苗产品的制造商,并有农业部对该产品生产批准文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5)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并请注明事由:N019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020-87284598;
3)将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3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沙河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03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沙河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广东省农业厅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梁小姐、刘小姐
电话:020-87258495转937、953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50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