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和福建省药监局分别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其中内蒙古39批次药品不合格,福建15批次药品不合格。
内蒙古:39批次药品不合格
1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发布第3期药品质量抽验公告。
按照《2015年自治区药品计划抽验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对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验和专项抽验。现将近期药品抽验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通告如下:
此次检出不合格药品共39批次,其中生产环节检出不合格药品1批次,占不合格药品的2.6%;流通环节检出不合格药品21批次,占不合格药品的53.8%;使用环节检出不合格药品17批次,占不合格药品的43.6%。
抽验结果显示,医疗机构制剂、化学药品的不合格率较低,分别为1个批次,分别占不合格药品的2.6%;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不合格率较高,不合格37批次,占不合格药品的94.8%,主要存在非药品冒充药、以低价充高价、同类品种混用、非药用部位充药、人为掺假等问题。
福建:15批次药品不合格
12月2日,福建省药监局同时发布2015年第三季度药品质量公告和第四季度药品质量公告。其中,在三季度中,10批次药品不合格;在四季度中,5批次药品不合格。
根据2015年度福建省药品抽验计划,2015年第三、四季度省、市药检所在全省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样检验。现将抽验结果中不合格药品情况予以公告[详见福建省药品质量公告(总第55、56期)],请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对抽验不合格药品,依法组织查处。
第三季度抽验不合格药品名单
第四季度抽验不合格药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