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撤销6个药品的挂网资格,以及废除19个药品的中标资格。8月25日,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公示第三批不能正常供货生产企业处理意见,公示期截止8月29日。被处理企业是否列入不良记录,待进一步核查后另行公布。
1拟予以撤销挂网的不能正常供货低价药产品
共有6个,均为西药,涉及5家药企;
处理意见:拟予以撤销挂网
2拟予废标的不能正常供货暂无递补企业的药品共有4个,均为西药,涉及4家药企;
处理意见:拟予以废标,并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3拟予废标的不能正常供货药品及其递补企业
共有15个,包括1个中成药和14个西药,涉及15家药企;
处理意见:拟予以废标,并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